为了合理使用医疗资源,保证职工基本医疗需求,规范公司职工转诊行为,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特告知如下:
1、 凡由于病情需要转诊的病人,需经有关科室主任同意并持签名的会诊单到医务管理办公室,经医院转诊小组讨论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2、 患者必须按转诊内容和要求到指定医院就诊或检查。转诊医疗费用在医保报销点审核报销。
3、 报销范围按规定转诊内容严格执行,超范围就医一律不得报销。住院病人转诊检查和会诊一律不得配药,否则费用自理。
4、 每次转诊仅限一次诊疗,并应在三个月内完成诊疗。特殊情况及时与医务管理办公室联系。
5、 转诊病人的医疗费用一律按上海医保相关规定执行,药品报销范围根据上海医保药品目录范围执行。
6、 根据公司规定,半劳保家属转诊后,医疗费报销每年度不超过500元。
7、 在转诊医疗过程中如遇有关问题,可及时与医保管理人员联系,医保管理人员负责对医保政策的解答,查询诊疗项目、药品报销范围等事项,咨询电话:96363007;84085303。
8、 违反上述规定者,医疗费用自理。
上海梅山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