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上海梅山医院总院门急诊环境形象建设、标识标牌设计制作项目
项目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中华门外新建
采购人名称:上海梅山医院
采购方式:公开邀请招标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和条件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条件,能够履行合同能力的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财务状况良好,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有能力提供相应货物和服务的供货商。注册资本30万以上。
2.投标人须具备标识标牌制作、设计、安装的资质,具有很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具备医院标识制作和安装的经验,能将上海梅山医院的文化等元素融入标识标牌。不得分包或转包。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急需服务,保证到达现场服务时间小于12小时。
三、报名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要求均以原件为准,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各一份加盖公司公章留存。
2.投标人代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即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如委托的,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投标单位或个人应出具能证明其设计能力的相关材料,包括为其他医院设计的具有特色的或曾经中标的作品小样或作品原件,以及宣传图册、图片等证明公司业绩的相关文件。
四、招标项目
上海梅山医院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主要标识、各楼层分布图、出入口导引、楼层总索引、走廊标识、通道分流导引、电梯索引、告示标识、楼层号、房间门牌、功能用房、宣传栏、公告栏、制度牌、禁烟牌等标识标牌的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方案设计前安排供应商到上海梅山医院现场考察。
五、投标须知:
1.招标文件:投标书必须按要求装订成册。
2.报价〈人民币、含税价〉。
3.需提供设计样稿,提供1-2套设计方案、设计材质、尺寸、制作工艺及单价报价。
4.质量承诺。
5.服务承诺。
6.投标人提供的其它优惠条件。
7.各种标识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如中标者单项不符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可从投标者中单项优选。
8.资格预审合格后,通知报名单位公开邀请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六、报名时间:2013年5月28日至6月7日
七、报名地点:上海梅山医院,联系电话:025-86364316,联系人:杜永红
八、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上海梅山医院
2013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