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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梅山医院部分体外诊断试剂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2 浏览:1004 次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南京梅山医院体外诊断试剂询价项目。

2.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加强我院采购工作的管理,提高采购质量,现对一批试剂进行市场询价,产品清单详见附表,具体以我院发布公告为准。

二、总体原则

1.坚持保证临床需要、患者安全原则。

2.坚持质量更好、服务最好、价格更低原则。

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三、报名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授权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承诺函);

③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④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页截图或承诺函);

2.专项资质:

制造商: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代理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制造商授权书;进口产品需提供原厂授权或总代理资质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上交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单位资质其它文件(见本文件第项要求)

4.报价单

5.服务方案

6.业绩证明

7.响应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

8.材料真实性声明承诺书

五、注意事项

1.询价文件共一式一份,所提供的资料须由响应人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统一胶装或订装,响应人必须将询价文件密封包装,封面的正面应写明项目名称、响应人全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封口处要贴封签并加盖响应人公章(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没有按规定填写的文件,将被作废处理。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 8 28 11:0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雄风路505号梅山医院采购中心办公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5年8 2815:00(最终时间以电话确认为准)

2.谈判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雄风路505号梅山医院行政楼

八、 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  

  话:86375355

 

附件:

体外诊断试剂报价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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