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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两病)办理须知

发布时间:2024-06-12 浏览:2849 次

一、办理门诊慢性病(两病):

(一)办理要求:门诊慢性病(两病:糖尿病、高血压病)仅限南京市居民医保办理(上海医保不能办理);

(二)南京市居民医保只能办理糖尿病和高血压病的门慢;

(三)材料准备:办理之日起,近一年来的病历、检查报告单或出院小结;

(四)办理流程:根据办理的病种不同,找对应的专科主任填写《“两病”项目认定表》(一式两份)。主任填表后,每周一、二、三、四直接到医院办公楼二楼医保科办理(不需要门诊办公室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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