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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患者指南

发布时间:2024-06-13 浏览:1655 次

省内异地就医患者指南


一、什么是省内异地就医?

凡参加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在异地安置居住、工作和异地转诊的人员,经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经审核同意后可以在省内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

二、什么是异地就医结算?

异地就医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参保地待遇就医地结算,属个人支付的部分,由参保人个人承担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与患者参保地经办机构直接结算。

三、省内异地就医服务对象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异地居住生活且在当地居住6个月以上的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6个月以上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四、如何办理省内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手续?

1、省内异地转诊人员应提供参保地指定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或转院证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转诊登记备案;

2、异地安置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二代身份证使用江苏医保云APP、致电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现场,办理异地就医转诊登记备案。

3、省内异地就医人员属急诊急救住院的可先就诊,入院2个工作日内通过参保地服务电话等方式办理远程转诊备案。

五、已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的省内异地就医患者在我院如何直接结算?

患者需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到我院住院处结算窗口办理入院登记手续。出院时持社会保障卡、出院证、出院小结,诊断证明、交费收据到住院处窗口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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