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异地就医患者指南
一、什么是跨省异地就医?
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及异地转诊的参保人员经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经审核同意后可以在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医疗。
二、什么是跨省异地就医结算?
跨省异地就医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标准等规定。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政策。患者办理出院手续,可直接结算,只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
三、跨省异地就医服务对象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
异地居住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四、如何办理跨省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手续?
1、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参保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二代身份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如已在异地居住,可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备案)。
2、常驻异地工作参保人员由所在单位收集确认参保职工的就医地信息后,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
3、需转诊到外省市就医的参保人员,可由个人(或委托人)持社会保障卡,二代身份证和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单(或证明),通过现场、电话、传真或网络等多种方式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4、如遇在异地突发疾病,因急诊抢救就近入院时可先就诊,入院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等方式向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备案,出院时即可直接结算医疗费用。
5、转诊人员在异地就医期间,因病情需要再次转往其他医院就医的,需先办理出院手续,然后向参保地医疗保险机办机构提出申请(电话等方式),备案后,再次转院就医可直接结算。一次异地转诊对应一次就医结算。
五、已办理跨省转诊备案手续的异地就医患者在我院如何直接结算?
患者需持社会保障卡到我院住院处窗口办理入院登记手续。出院时持社会保障卡、出院证、出院小结,押金收据到医院住院处窗口办理出院结算手续。